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辦理指南
發表時間:2017-05-0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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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構: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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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依據: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第二條、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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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范圍和條件: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并取得建筑施工資質的企業可向我廳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申請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10.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1.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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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流程:
一、首次申請、延期,以及名稱變更、遺失補辦、增加副本
1、生成和報送受理資料。企業登錄粵建網“三庫一平臺”選擇需辦理的申請事項,填寫并生成申請表后(申請材料電子文檔須按照申辦平臺提示一并上傳系統),將申請材料直接在網上提交我廳受理、審批。企業無需向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和我廳報送書面申請材料(包括原件材料和附件材料),網上申請信息也不再經屬地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我廳。
2、領取辦理結果。提出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的企業,在“三庫一平臺”上查詢申報件辦理狀態為“可取件”后,企業持《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可自行登錄行政服務平臺在申請事項列表“操作”欄處打印)、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正本和副本(辦理首次申請、遺失補辦、增加副本的企業不需提交)到我廳辦事窗口領取辦理結果。
二、其他(更名除外)變更、注銷
1、企業登陸廣東建設信息網(http://www.gdcic.net/Default.html)“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選取申請辦理事項,錄入申請變更(注銷)信息,下載打印系統生成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注銷)申請表,在表上加蓋企業公章;
2、企業向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外辦事窗口或地級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3、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外辦事窗口或地級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查申請材料,對申請材料齊全的,變更事項在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簽注變更內容,企業需帶齊安全生產許可證全部副本;注銷事項則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在廣東建設信息網向社會公告。
注:在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企業,到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其他企業到企業工商登記地地級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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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一、首次申請
1.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掃描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的正、副本(含變更欄)彩色掃描件;
3.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企業相關部門、相關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有關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目錄;
4.企業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當年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安全生產投入臺帳(金額匯總、分類匯總、相關票據信息,包括票據編號、票據內容、票據金額),單次金額超過2萬(含2萬)元人民幣的安全生產投入票據掃描件;
5.企業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文件、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工作職責文件、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任命文件、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組成人員明細表、關于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置的管理辦法;
6.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匯總表,或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掃描件;
7.企業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記錄;
8.企業人員社保、工傷保險證明材料(一般為近3個月,特殊情況不能提供的需相關證明);
9.企業針對本企業業務特點制定的職業危害防治措施;
10.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
1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此外,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資質企業需提供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明文件(含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掃描件)。
二、延期申請
1.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掃描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的正、副本(含變更欄)彩色掃描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彩色掃描件;
3. 企業近三年安全生產自查自改報告;
4.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匯總表,或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掃描件;
5.企業近三年完工工程、申報期間在建工程一覽表;
6.企業近三年職工參加社保、工傷保險證明及承建工程的建筑意外傷害保險證明文件(一般為近3年,特殊情況不能提供的需相關證明);
7.企業近三年安全生產投入計劃、安全生產實際投入臺帳(金額匯總、分類匯總、相關票據信息,包括票據編號、票據內容、票據金額)、單次金額超過2萬(含2萬)元人民幣的安全生產投入票據掃描件;
8.企業近三年組織的坍塌、觸電、高處墜落、觸電、中毒、消防的應急救援演練方案、過程記錄、總結,以及應急演練照片及參與人員簽到記錄。
此外,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資質企業需提供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明文件(含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掃描件)。
三、名稱變更、遺失補辦、增加副本
(一)變更企業名稱
1.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掃描件;
2. 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副本(含變更欄)、原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掃描件。
企業申請企業名稱變更同時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需一并上傳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掃描件。
(二)遺失補辦
1.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掃描件;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含變更欄)、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含變更欄)彩色掃描件;
3.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遺失聲明。
(三)增加副本
1. 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掃描件;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含變更欄)、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含變更欄)彩色掃描件。
四、其他(更名除外)變更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表;
(二)企業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
(三)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變更后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五)變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復印件;
(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注:1.無主要負責人變更的,不需第(五)項材料;
2.上述材料均需原件核對。
五、注銷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注銷申請表;
(二)企業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全部正副本原件;
(五)企業資質注銷許可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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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結時限:
首次申請、延期自受理之日起45個工作日作出決定;名稱變更、遺失補辦、增加副本、注銷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作出決定;其他(更名除外)變更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外辦事窗口于接收申請材料時當場辦理、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時限參照本指南執行(具體時間按其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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